HYPSTER|催眠麦克风-DRB-OFFICIAL FANCLUB

HYPSTER使用條款

当使用“ HYPNOSISMIC ”官方粉丝俱乐部HYPSTER时,您同意并遵守以下使用條款。

第一条 (目的)
HYPSTER(以下简称“协会”)由支持“ HYPNOSISMIC ”的会员组成,其宗旨是支持“ HYPNOSISMIC”。
第二条 (会员协议)
  1. 1.会员规章(以下称为“合同”。)适用于会员(在第4条中定义。)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情况,加入本公司即视为同意本规章的内容。
  2. 2. 第3条中的通知、本条款以及协会单独制定的各项服务的使用條款(以下统称“使用條款等”),无论其是否符合本条款的规定,均构成本条款的一部分。 name. 需配置。
  3. 3. 如果本使用条款与使用條款等的规定不一致,则以使用條款等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对会员的通知)
本会通过邮件、邮件以及在本会运营的网站上显示,以及其他本会认为适当的方法,向会员通知必要的信息。
第四条 (成员)
本使用条款所称会员,是指按照本会规定的程序,按规定方式申请加入会员,经本会接纳,并按本会规定缴纳会员费等的个人。这些使用条款中的 8 条。
申请入会的人为未成年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父母或者其他理人的同意。
第五条 (入会承诺)
  1. 1.本会认为申请加入本会的人符合以下任何一条时,有可能不同意加入本会。

    • 1-1 过去 (包括申请入会时) 曾因违反本规定,被取消入会承诺或受到退会处分。
    • 1-2 入会申请的内容有虚假记载、错误记载或遗漏。对于法人而非个人。
    • 1-3 同一个人已经注册为会员。
    • 1-4 居住在日本境外,但在日本境内没有可投递地址的;。
    • 1-4 その他、当会が会員とすることを不適当と判断する場合。
  2. 2.本会在同意入会后,如发现同意入会的会员符合前项各项之一,则可以撤回同意。
第六条 (退会处分)
  1. 1.如果会员符合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本会有权让该会员退会。

    • 1-1 实施本规约第11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的情况
    • 1-2 拖欠本规约第八条规定的费用的;
    • 1-3 其他违反本规约的情况
    • 1-4 除前3项外,本会认为退会处分适当时
  2. 2.被退会处分的会员,无论理由如何,都不能返还已支付的年会费。另外,不能进行损害赔偿请求等一切权利行为。
第七条 (会员福利)
  1. 1.会员可享受以下各项优惠。

    • 1-1 提供入会优惠
    • 1-2 提供仅限会员的网络内容
    • 1-3 会員限定オリジナルグッズの購入(商品の発送は日本国内のみ)
    • 1-4 预售票
    • 1-5 其他本会规定的特典
  2. 2.由于会员不使用互联网、特定的电子机器、应用程序等而产生的服务下降或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本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3. 3.门票先行预约的对象会员,与实施日程一起告知。根据系统的情况,根据入会时期,即使是会员也有不能使用门票先行预约的情况,请您谅解。
  4. 4.关于前项各项规定的会员优惠,不保证定期提供。
第八条 (会费等)
  1. 1. 会員は、入会時および次条に定める会員資格の有効期間の延長時に、次に定める会費(以下「会費等」といいます。)を当会に支払うものとします。
    【国内会員】
    入会金:1,100円(税込)
    年会費:5,500円(税込)
    【海外会員】
    ■特典発送をご希望の方
    入会金:1,000円(税抜)
    年会費:6,500円(税抜)
    ■特典発送が不要な方
    入会金:1,000円(税抜)
    年会費:5,000円(税抜)
  2. 2.前项规定的会费等的支付方法等,由本会另行规定。
  3. 3.使用本服务需要支付会费和其他通信费。客人使用数据包服务的情况下,需要支付收发的通信费。
  4. 4.如果会员不支付应支付的会费或违反本规章,本协会可以不经通知或催告,停止向会员提供本服务或解除本服务。
第九条 (继续)
  1. 1.会员资格的有效期(以下称为“有效期”。)为从入会日 (第一年年费入款日所属月份的第一天) 开始1年 (13个月) 。
  2. 2. 会員資格の継続を希望する会員は、有効期間満了日までに次年度の年会費を所定の方法にて必着で入金するものとし、入金確認をもって有効期間が延長されるものとします。自動更新を選択している場合、指定の期日までに自動更新の解除を行わなければ、自動延長に同意したものとみなします。
  3. 3.即使有效期已满,也可以在该到期日开始1个月内,通过存入下一年度的年会费,从到期日开始计算,继续1年。此外,有效期满1个月后,重新办理入会手续。
  4. 4.按照第3项办理手续的情况下,从有效期的到期日开始到年会费的进款确认日为止,向会员发送的邮件不能再发送。
第10条 (会员的义务等)
  1. 1.会员自己负责管理本会授予的会员证、会员号及密码,因管理不善、使用上的过失、第三者的使用等对会员造成损害时,本会概不负责。
  2. 2.会员不得将本会授予的会员证、会员号及密码借给第三方、转让、名义变更等。
  3. 3.会员在申请入会时,如对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及其他向本公司提出申请的内容发生变更时,应立即按照本公司指定的方法办理变更手续或向本公司提出申请。
  4. 4.会员怠慢前项的申报等,导致本会的告知等未送达会员的情况下,本会概不负责。
  5. 5. 请会员注意,在提供会员优惠服务时,根据场地情况,可能会有申请和使用抽签等限制,并且会员可能会优先购买与“ HYPNOSISMIC ”相关的门票和节目。您承认您可能不符合预订资格。
  6. 6. 会员不得对本会、其他会员及所有与“ HYPNOSISMIC ”有关的个人和组织进行诽谤、追问等滋扰行为。
  7. 7.会员要听从本会通知的内容和活动会场等的指示、引导。
第11条 (禁止事项)

1. 会员在使用本协会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各项所列行为一经证实,将在不经任何通知或要求的情况下,暂停向会员提供服务或终止该会员的使用,并按照本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终止该会员资格。使用条款。

  1. 1-1.会员资格的买卖、转让、名义变更、共有、向第三者借贷
  2. 1-2.虚构名义、虚假、重复登记
  3. 1-3.通过本会获得的所有数据、信息、文章、声音、影像、插图、本会发来的邮件等,超出著作权法所认可的私人使用范围使用。并且,通过将其转载到其他媒体等行为使其泄露给第三者。
  4. 1-4. 侵犯或可能侵犯HYPNOSISMIC关联公司、本协会关联公司或其他第三方的财产、隐私权或肖像权的行为。
  5. 1-5. 诽谤或诽谤HYPNOSISMIC、我们协会或其他第三方的声誉或信誉,或造成此类损害的风险。
  6. 1-6.将因会员特惠而获得的门票先行预约的参加权、门票、商品或其他基于会员资格享有的权利转卖给第三人等,向第三人转让、出借、变更名义,或设定质权或提供其他担保。
  7. 1-7. 强迫HYPNOSISMIC或本协会相关人员与其联系或会面,或要求本协会或其附属公司/组织与其联系或会面。
  8. 1-8.利用本会进行以自己或第三者的盈利为目的的活动,以及以其准备为目的的活动。
  9. 1-9.利用本会进行选举的事前运动、选举运动或与此类似的行为以及违反公职选举法的行为。
  10. 1-10.利用本会进行包括宗教宣传在内的宗教行为,以及宗教团体的设立、活动、加入宗教团体等宗教上的结社相关行为。
  11. 1-11.除上述各项以外,有违反法令或公序良俗的行为或妨碍本会运营的行为。

2.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会员,本协会可以要求其出示会员证和身份证,会员应当遵守。如果不遵守,将受到与前项相同的处罚。
此外,我们可能会限制未来“ HYPNOSISMIC ”相关活动和表演的入场,并且我们不会赔偿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退票。

第12条 (退会等)
  1. 1. 当会の指定する期日までに継続手続きが行なわれなかった場合、当会の退会手続きを行ないます。
  2. 2.当会员退会时,本会将不退还会员已经缴纳的会费及本会的服务使用费等。
  3. 3.会员在退会时发生支付义务时,会员在退会后也不能免除支付义务。
第13条 (服务内容的变更等)
  1. 1.本公司无需事先通知会员,可以变更本公司的会员优惠及其他服务内容。
  2. 2.本会在前项情况下,根据第3条规定的方法,事后向会员进行通知。
第14条 (服务的停止等)
  1. 1.发生天灾地变、电信服务中断、行政要求停业以及其他不得已的事由时,本公司可在不通知会员的情况下,停止或中止提供本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服务。
  2. 2.本公司由于制作的事情、本公司的运营状况、以及其他无法预料的事情,可以在事先不通知会员的情况下,停止或者中止提供本公司全部或者部分的服务。
  3. 3.本会在前项情况下,根据第3条规定的方法,事后向会员进行通知。
第15条 (本会的解散)
  1. 1. 如果协会因“ HYPNOSISMIC ”的生产状况或其他情况确定协会难以继续运营,协会可以解散协会。
  2. 2.在前一项的情况下,本会不会向会员返还已经缴纳的会费等。
第16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公司对于会员的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项,应遵守本公司另行规定的隐私政策,会员应遵守该政策。
第17条 (损害赔偿)
会员在利用本会时,由于自己的责任对本会或其他第三者造成损害时,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18条 (豁免)
  1. 1.会员由于本会的责任,在利用本会时遭受损失时,可以向本会提出赔偿要求。但是,本会对会员承担的赔偿责任,除本会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外,以与会员利用本会所支付的金额相当的金额为上限。
  2. 2.被指定公演日的票等邮件因为不在等理由而没有收到的情况下超过公演日的话全部无效,不会退还费用。
  3. 3.由于天灾地变、电信服务的中断、电脑等会员使用的网络连接机器的故障,以及其他不能归责于本公司的事由,造成使用本公司服务的障碍,概不负责。
  4. 4.通过第3条规定的方法进行通知时,即使不在会员可以受理的环境中,会员也不能提出任何异议。
  5. 5.关于各金融机关的手续不完备和事故,本会不负责任。
  6. 6.公演等的通知与官方主页或电子邮件等粉丝俱乐部以外的其他媒体同时发行。
  7. 7.由本会向会员发送时,本会以判断为最佳的方法通知会员,同时提示发送物的未到达受理期间。如果发生发送物品未送达的情况,会员将在未送达受理期间内以适当的方法与本会联络。不管是什么理由,过了未到达受理期间都不会进行对应。另外,基本上不会再次发送由于地址不全、地址未登记等会员不全而造成的发送物。办理时,其运费 (由本会规定) 由会员负担。
第19条 (规约的变更)
  1. 1. 当会は下記の場合に、当社の裁量で本規約に追加、削除、修正等の変更を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ものとします。
  2. 1-1.本規約の変更が、会員の一般の利益に適合するとき。
  3. 1-2.本規約の変更が、契約をした目的に反せず、かつ、変更の必要性、変更後の内容の相当性、変更の内容その他の変更にかかる事情に照らして合理的なものであるとき。
  4. 2. 前記による本規約の変更を行う場合、当会は本規約を変更する旨、変更後の本規約の内容及び変更の効力発生時期を当会のサービス上に表示する、またはその他適切な方法により会員に周知するものとします。変更後の本規約は、上記効力発生時期より効力を生じるものとします。本規約の変更の効力が生じた後に当会のサービスを利用した会員には、変更後の本規約が適用されます。
  5. 3. 当会のサービスは民法第548条の2第1項に定める「定型取引」に該当し、また本規約は同項に定める「定型約款」に該当します。
第20条 (协商事项)
本规章未规定的事项或对本规章的解释产生疑义时,会员和本会双方应本着诚意协商解决。
第21条 (管辖)
会员及本会同意,如果双方之间有必要就本规章提起诉讼时,将东京地方法院作为第1审的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第22条(分離可能性)
  1. 1. 本規約の規定の一部が法令に基づいて無効と判断されても、本規約の他の規定は有効とします。
  2. 2. 本規約の規定の一部がある利用者との関係で無効又は取消となった場合でも、本規約は他の利用者との関係では有効とします

付則  2021年11月10日 改定
    2023年7月5日 改定